中共文昌市罗豆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会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4-06-03  打印本页

2024年5月24日下午,中共文昌市罗豆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校长符传三主持,支部纪检委员潘静领学,全体党员同志参加。

会上,支部纪检委员潘静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三条。

会议指出,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对于党员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包括对于涉及犯罪的党员的处分措施。通过学习,党员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哪些行为是违反党的纪律的,从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求。学习这些条款有助于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和执行这些条款,党组织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中的违纪行为,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维护党的纯洁性。

会议强调,这些条款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学习并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是落实这一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通过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可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学习这部分内容,目的在于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提升党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以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希望通过学习,党员们可以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净化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最后,正式党员潘秋娥、周曼、韦旭分别谈了各自的学习心得。

正式党员潘秋娥: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三条之后,我深感其中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也让我受益匪浅。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纪律观念。同时,我也将积极宣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帮助更多的党员了解和掌握其内容,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时,我也会积极监督身边的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我相信,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纯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正式党员周曼:通过学习,我懂得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也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提高。

正式党员韦旭:通过认真学习,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因此,我们要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学习先锋模范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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