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晚,中共文昌市罗豆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九次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校长符传三主持,正式党员羊芳香领学,全体党员同志参加。
会上,正式党员羊芳香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二十二条至第一百二十六条。
会议指出,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和相应的处分措施,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标准,有助于他们在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避免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学习这些条款,党员干部可以深入理解党的纪律要求,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干部可更好地理解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提高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会议强调,这些条款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保障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党员干部应该认真学习、深入理解这些条款,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贯彻执行。
会议要求,这些条款着重强调了党员干部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可以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关注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增强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可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最后,支部书记符传三、正式党员周曼及潘秋娥分别谈了各自的学习心得。
支部书记符传三:通过学习羊老师领学的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条例,使我明白:群众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我们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以师生经常交流、谈心谈话,坚决反对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切实解决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其次,党员教师要加强自身的纪律学习,天下至德、莫大于忠,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身,自重、自省、自激、自励,用党纪党规来衡量自身。在政治上讲究忠诚,在组织上讲究服从、在行动上讲究纪律,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希望各位党员同志能够保持对《条例》保持敬畏之心,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以更强的责化担当、更好的精神状态、更优的纪律作用,切实在教育教学工中发挥积作用,筑牢教育领域廉洁之基,做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真正为文昌的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正式党员周曼:在学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过程中,我深刻领会群众纪律的内涵,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准则,确保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这份条例不仅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刻诠释。通过学习,我将加强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和约束,确保在教学工作和生活始终坚守立场,不越雷池一步。
正式党员潘秋娥:学习了此部分内容,我深感党的纪律之严明,也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应当如何做到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使命。我深知,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在工作中不出现任何违纪行为。同时,我也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纪律观念,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自己的纪律意识,确保自己始终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进。同时,我也将积极向身边的党员宣传党的纪律和规定,共同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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